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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甘正传

经典励志电影《阿甘正传》原著小说! 20周年精装纪念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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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足迹

    • 编辑推荐:

      2000年我上大学。听力课上,老师放《阿甘正传》给我们磨耳朵。对于看着金庸和TVB长大的小城少年来说,阿甘是一种别样的启蒙。至今回想,汤姆·汉克斯演绎的木讷仍无比清晰。我仿佛仍能看见他在一直奔跑,仍能听见那句不断回响的“Run! Forrest! Run!

      后来的我,也在一直奔跑,渴望跑过不同的路途,看到不同风景。年轻的心,始终不肯安静。可是就这样奔跑着,悸动着,人生也渐渐落定。然后在某个看似岁月静好,现世安稳的日子,我又想起了阿甘,想起了十年前曾经以为并不遥远的一些事情,想起了以为靠着双脚就可以抵达的那些终点。

      我知道不是谁都能做阿甘,我也知道不是所有梦想都能实现,但我至少可以做到现在的我能做的一些事情。

      竞下《阿甘正传》的版权是个艰难的过程,十年来它的平装简体中文版销量不俗。但我们终于还是做到了。接下来的难关是翻译。智商接近白痴的阿甘,英文表达并不像电影里那么正常。断章残句在一位又一位译者尝试之后还是宣告放弃。于而彦的译本已经是个高点,不过好在还有空间让我做出改进。我改掉了台湾腔,改掉了病句错字,改掉了错译和漏译。你将看到的,是干净而饱满的文字。

      下一关是出版审查。如果你知道书里面的阿甘都做了些什么,你就会知道这一关有多难。幸运的是,终究一路有惊无险。只是,本意是向电影上映二十周年致敬的书,面世时已经到了这一年的尾巴。

      也许,下一个十年我会选择继续奔跑。但此刻的我,只想好好做完这一本书。其实,这是一本不需要编辑推荐的书。因为它曾经改编成这样一部电影:荣获1995年奥斯卡金像奖*影片、*导演、*男主角、*视觉效果、*剪辑、*改编剧本六项大奖,及*男配角、*摄影等七项提名;荣获金球奖*导演、*男主角,英国电影学院奖*影片提名等上百项电影界大奖。

      豆瓣电影六十九万人看过,三万五千人想看,评论九万三千条。

      我知道,你肯定是这七十万人中的一个。

      内容简介: 

      “疯子自有疯子之趣味,不足为外人道也。”

       

      本书是经典电影《阿甘正传》的小说原著。阿甘是常人眼中的*和白痴,但他天性善良单纯,加上天赋异禀,使他先后成为大学橄榄球明星、越战英雄、世界级乒乓球运动员、摔跤选手、国际象棋大师和商业大亨,既获得先后两任美国总统的接见和授勋,还出访中国,甚至还无意间发现了水门事件的真相。

      阿甘“轰轰烈烈“的传奇一生,透过阿甘的眼睛,让我们看到了世态的复杂和庸俗,更觉人性真诚的可贵。

      作者简介:

      温斯顿·姆(Winston Groom),美国作家。出生于1945年,曾做过越战随军记者,后专业从事写作1978年以来先后发表8部作品,包括颇受好评的越战小说《缅怀好时光》《逝夏》等。他与人合著的传记作品《与敌人对谈》曾荣获1984年的普利策奖提名。《阿甘正传》出版1986年,后在1994年被改编同名电影,大获成功

      媒体/名人评论:

      《阿甘正传》像巧克力一样美味,但却不会让你发胖。

      ——《纽约时报》

       

      去读《阿甘正传》吧,犒赏你自己一下。这是我读过的最有趣的书。

      ——拉里·金 艾美奖获得者、美国最受欢迎的主持人

      试读章节:

      1

      我要说一句:当白痴的滋味可不像巧克力。别人会嘲笑你,对你不耐烦,待你态度恶劣。喏,人家说,要善待不幸的人,可是我告诉你——事实不一定总是这样。不过,话虽如此,我却并不埋怨,因为我自认,我的生活可以说过得很有意思。

      我生下来就是个白痴。我的智商将近七十,他们说,这个数字跟我相符。不过,我可能比较接近智商三到七岁的低能儿,或者甚至更好一点,智商八到十二岁的*;但是,我个人宁愿把自己当作笨蛋或是其他什么的——绝不是白痴——因为,人们一想到白痴,多半会想成唐氏综合征——就是那种两只眼睛离得很近,而且嘴巴常常挂着口水,只跟自己玩的人。

      唔,我反应迟钝——这一点我同意,不过我可能比旁人以为的聪明得多,因为我脑子里想的东西跟旁人眼睛看见的有天壤之别。比方说,我很能思考事情,可是等我试着把它说出来或是写下来,它就变得像果酱似的糊成一团。让我举个例子解释给你听。

      前些日子,我走在街上,有个人就在他家院子里忙活儿。他弄了一堆灌木要栽种,于是跟我说:“阿甘,你想不想赚点钱?”我说:“嗯,唉。”于是他派我去搬泥土,用独轮手推车搬了十一二车的泥土,大热天里,走遍大街小巷去倒掉它。等我搬完了,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钱。当时我应该为工资这么低大闹一场,可是我却收下了那一块钱,嘴里只说得出一句“谢谢”什么的蠢话,然后走上街,手里拿着那张*——折上,打开,折上,觉得自己真像个白痴。

      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吧?

      说真的,我对白痴略有所知。这大概是我唯一懂得的学问,不过我真的读过这方面的东西——从那个叫什么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家伙笔下的白痴,到李尔王的傻瓜,还有福克纳的白痴,班吉,甚至《杀死一只知更鸟》里头的拉德利——哦,他可是个严重的白痴。我最喜欢的是《人与鼠》里头的莱尼。那些写文章的人多半说得对——因为他们写的白痴都比旁人以为的聪明。嘿,这一点我同意,随便哪个白痴都会同意,嘻嘻!

      我出生后,我妈给我取名佛洛斯特,因为内战期间有个将军名叫纳森·贝福·佛洛斯特。妈妈总说我们跟佛洛斯特将军有什么亲戚关系。而且他是个伟人,她说,不过内战结束之后他创立了“三K”,连我奶奶都说他们是一帮坏蛋。这一点我倒是会同意,因为我们这儿有个自称“尊贵的呸屁”还是什么的家伙,在城里开了一家店卖枪。有一次,当时我大概十二岁左右,我经过那家店,从窗子往里望,他在店里吊了一根绞刑用的那种大大的绳环。他瞧见我在看,居然真的把它套在脖子上,然后把绳子往上一抽,好像上吊似的,还吐出舌头来吓我。我拔腿就跑,躲在一座停车场里的车子后面,直到有人报警把我送回家交给我妈。所以,不管佛洛斯特将军有什么丰功伟绩,创立K党那玩意儿可不是什么好心肠——随便哪个白痴都会这么告诉你。不管怎么说,我的名字就是这么来的。

      我妈是个大好人,人人都这么说。我爸,他在我刚出生之后不久就死了,所以我从来都不了解他。他在码头当装卸工,有一天,一台起重机从一艘“联合水果公司”的船上吊了一大网的香蕉,结果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断了,香蕉砸在我爸身上,把他压成了煎饼。有一次我听到一些人在谈论那次意外——说当时情况惨不忍睹,半吨重的香蕉把我爸砸得稀烂。我个人不太喜欢吃香蕉,除了香蕉布丁,这个我倒是喜欢。

      我妈从“联合水果公司”领到了一点儿抚恤金,而且她还把我们的房子分租出去,所以我们的日子还过得去。我小时候,她总是把我关在屋里,免得其他小孩子骚扰我。夏天下午,天气热坏了,她会把我安顿在客厅里,拉上窗帘,让房间暗一点,凉快些,再给我弄杯柠檬汁。然后她就坐在那儿跟我聊天,就那么一直说个不停,也没什么特别的话题,就好像一般人跟猫狗说话那样。不过我也习惯了,而且蛮喜欢,因为她的声音让我觉得非常安全而舒服。

      在我成长期间,她一开始准我出去跟大家玩,可是后来她发现他们是在捉弄我。有天他们追我的时候,一个男孩用棍子打我的背,弄出可怕的伤痕。那以后,她叫我不要再跟那些男孩子玩。于是我就开始试着跟女孩子玩,但情况也好不到哪儿去,因为她们都躲着我。

       

      妈妈认为念公立学校对我有益,因为也许这样会帮助我变得跟其他人一样,但是上了几天学之后,校方告诉妈妈我不该跟大家一起上学。不过他们让我念完了一年级。有时候,老师在讲课,我坐在那儿,也不知道自己脑子里在想什么,总之我开始看窗子外头的鸟,还有在外头那棵大橡树上一会儿爬来爬去、一会儿又坐下的东西,于是老师就会走过来教训我一顿。有时候,我会被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冲昏了头,大吼大叫,她就叫我出去坐在走廊里的长板凳上。其他孩子从来不跟我玩耍什么的,除了追我或是惹得我号啕大哭,这样他们就可以嘲笑我——除了珍妮·柯伦,起码她不会躲着我,有时候放了学,她还让我跟她一起走路回家。

      可是第二年,他们安排我念另一种学校,我告诉你,那学校真古怪。就好像他们把所有找得到的怪人统统聚集在了一起,有跟我一样年纪的,有比我小的,还有十六七岁的大男孩。他们都是各种程度的*、癫痫病患者,还有甚至不会自己吃东西上厕所的小孩。我大概是其中最正常的。

      有个胖胖的大块头,起码有十四岁,他患了一种病,发作起来会全身发抖,就好像坐电椅什么的。我们老师玛格丽特小姐都叫我陪他去上厕所,免得他做出什么怪举动。不过,他还是照做不误。我不知道要怎么拦阻他,所以索性把自己锁在一间厕所里等他做完,然后再陪他走回教室。

      我在那家学校待了大概五六年。其实那个学校并不太坏。他们会让我们用手指绘画,做些小东西,不过多半时间,他们只教我们怎么系鞋带啦,怎么做就不会把食物弄翻啦,不要发狂大叫大哭,把大便扔得到处都是等等。他们没教我们念书——除了认识路标,还有分辨男女厕所之类的。总之,学校里有那么多严重的傻瓜,要想教点别的东西其实是不可能的事。而且,我认为这种学校的目的是不让我们惹别人烦。谁愿意让一群*在外头乱跑?这个道理连我都懂。

      我快满十三岁时,开始发生一些极不寻常的事。,我开始长高。半年之内我长了六英寸,我妈一天到晚得把我的裤子放长。再就是,我开始横着长。到了十六岁时,我有六英尺六英寸高,两百四十二磅重。我知道是这个缘故他们才带我去称体重。他们说简直无法相信。

      之后发生的事使我的生活改变。一天,我从傻瓜学校放学回家,优哉游哉走在街上,一辆汽车停在我旁边。车里那家伙叫我过去,问我叫什么名字。我告诉他,他又问我念什么学校,他怎么都没在附近见过我。我告诉他那家傻瓜学校之后,他就问我有没有打过美式橄榄球。我摇头。其实我大可告诉他我见过别人玩,只是他们从不让我玩。不过,我说过了,我不太擅长跟人长时间谈话,所以我只摇了个头。那大概是开学后两个星期的事。

      过了三天左右,他们把我从那家傻瓜学校弄出来。我妈在场,还有那天开汽车的人和两个打手型的人——我猜这两个人在场的原因是以防万一我惹什么事。他们把我抽屉里的东西统统取出来,放进一个褐色纸袋里,然后叫我跟玛格丽特小姐说再见。突然之间,她哭了起来,又用力搂抱我。过后我跟所有其他傻瓜说再见,他们流口水、抽筋,还用拳头敲桌子。然后我就走了。

      妈妈跟那个家伙坐前座,我坐在后座的两名打手中间,就好像电影里面带犯人“进城”的情形。只不过我们并不是进城。我们去新成立的高中。到了那儿,他们带我进校长办公室,妈妈和那个男人陪我一起进去,那两个打手在走廊上等。校长是个头发灰白的老头子,领带上有块污渍,裤子松垮垮的,看起来活像也是从傻瓜学校出来的。我们统统坐下,他开始解说一些事,又问我话,我只是点头,不过他们的目的是要我打美式橄榄球。这个部分是我自己理解出来的。

       

      原来,开汽车那个家伙是教练,名叫费拉斯。当天我没进教室,也没上课什么的,那个费拉斯教练带我回衣物间,打手之一替我找来一套球衣,有垫肩啊那些玩意,还有一顶很棒的塑料头盔,头盔前面有一块东西可以防止我的脸被压扁。唯一的问题是,他们找不到我能穿的球鞋,所以我只得穿自己的运动鞋,等他们订到球鞋再换。

      费拉斯教练和两名打手帮我穿上球衣,然后又帮我脱下,再穿上,反复十几二十次,直到我会自己穿脱为止。有一样配件我半天都穿不好,就是护裆——因为我不觉得有什么理由要穿它。唔,他们努力解释给我听,然后一名打手对另一名说我是个“笨蛋”还是什么的。我猜想他以为我不懂他说什么,可是我懂,因为我特别留意这类“屁话”。倒不是因为这话会伤我感情。嘿,别人曾经用更恶劣的字眼骂过我。不过,我还是留意了。

      过了一阵子,一群孩子陆续走进衣物间,取出他们的球具穿上。之后我们全部来到外面,费拉斯教练召集大家,然后叫我站在大家面前,介绍我。他说了一大堆屁话,我不太听得懂,因为我吓得半死,从来没有人当着一群陌生人介绍过我。不过后来有些人过来跟我握手,说他们欢迎我等等。之后费拉斯教练吹了一声哨子,把我吓得魂都飞了,不过大家开始跳来跳去地练习。

      接下来发生的事可真是说来话长,不过,总而言之,我开始打美式橄榄球。费拉斯教练和一名打手专门训练我,因为我不懂怎么打球。球队有一招阻挡对手的战术,他们尽力解说清楚,可是练习几次之后,大家似乎都厌烦了,因为我总是记不得我该怎么做。

      而后他们又练习另一种叫作防守的动作,他们安排三个家伙挡在我前面,我应该突破他们,抓住带球的那个家伙。前半部分比较容易,因为我可以轻轻松松把那三个家伙推倒,可是他们不喜欢我抓住带球那家伙的动作,最后他们要我去撞一棵大橡树,撞上十几二十次——去体会一下那种感觉,我猜。可是过了一阵子,他们猜想我从那棵橡树身上已经学到一些东西之后,又叫我跟那三个家伙一起和拿球的家伙练习。他们光火起来,因为我推开三名阻挡者之后扑向拿球那家伙的动作不够凶残。那天下午我挨了许多骂,可是练习完毕之后我去见教练,告诉他我不愿扑倒带球那家伙,因为我怕会伤到他。教练说,不会伤到他,因为他穿了球衣,有保护。其实,我并不是那么怕伤到他,我怕的是他会生我的气,要是我不好好对待每个人,他们就又会来追打我。长话短说,我花了好一阵子工夫才弄清楚诀窍。

      此外,我得上课。在傻瓜学校,我们其实没上过什么课,但是这所学校对课业认真多了。总之,不知怎么弄的,他们设法安排我上三堂自习课,这种课只要你坐在教室里,随你爱做什么都行。另外还有三堂课是一位女士教我识字。班上只有我们两个人。她人真好,又漂亮,我不止一两次对她动过邪念。她叫亨德森小姐。

       

      可以说,我只喜欢午餐这堂课,不过我想这不能算是课。念傻瓜学校时,我妈都会给我弄份三明治、一份饼干和一个水果——除了香蕉以外——我都会带到学校。可是这所学校有间餐厅,有十来样东西可吃,我老是难以决定要吃什么。我想一定有人说过什么,因为过了一星期左右,费拉斯教练叫我想吃什么尽管吃,说一切都“打点过了”。太棒了!

      猜猜谁来了我的自习教室?珍妮·柯伦。她从走廊上过来跟我说,她记得小学一年级跟我是同学。她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,一头亮丽乌黑的头发,腿长长的,有一张漂亮的脸蛋,还有别的,我不敢讲。

      费拉斯教练并不满意球队的情况。他好像经常很不高兴,总是在吼叫。他也吼我。他们设法让我站在原地不动,只需要阻止对方抓住我方带球的家伙,但是除非他们把球传到中线,否则这法子可不管用。教练对我拦截的动作也不满意,我告诉你,我可花了不少时间在那棵橡树上。可我就是怎么也没法子照他们要求的动作扑倒带球员。我心里有顾忌。

      然后,有一天,发生了一件事,把这一切也改变了。当时我在餐厅里刚取了饭菜,走过去坐在珍妮·柯伦旁边。我真不愿意说,不过她可以算是学校里我唯一半生不熟的朋友,而且跟她坐在一起的感觉真好。她大半时间不注意我,都在跟别人聊天。我起初都跟球员们坐在一起,可是他们的态度好像我是隐形人什么的。起码珍妮·柯伦当作有我这么个人。但是过了一阵子,我开始留意到另外一个家伙也常出现,而且他开始拿我耍嘴皮子,说什么“笨蛋好吗?”之类的屁话。这种情况持续了一两个星期,我始终没吭声,但是后来我终于说话了——到现在我还没法相信我说了那句话——我说:“我不是笨蛋。”那家伙一个劲儿瞪着我,然后哈哈大笑。珍妮·柯伦就叫那家伙闭嘴,可是他拿了一纸盒鲜奶倒在我大腿上,我跳起来跑出去,因为我吓坏了。

      过了大概一天左右,那家伙在走廊上拦住我,说他会“逮到”我。我一整天心惊胆战,那天下午我走出教室要去体育馆,他和一群朋友一起等在那儿。我想换个方向,但他走过来,动手推我肩膀,叫我“”什么的,然后他揍我肚子。那一拳并不很疼,可是我哭了起来,转身就跑,我听到他跟在后面,还有其他人也在追我。我使出全力拼命跑向体育馆,穿过足球练习场,突然,我看见费拉斯教练坐在看台上,望着我。追我的那些家伙停下来,掉头走了。费拉斯教练的表情真奇怪,他叫我立刻换球衣。过了一会儿,他走进衣物间,手里拿着一张纸,纸上画了三种战术——三种!——叫我尽可能记牢。

      那天下午练球的时候,他把所有球员分成两队。突然间,四分卫把球传给我,我应该沿着线的右端外侧奔向球门柱。他们统统开始追我,我立刻拼命跑——我闪过了七八个人才被他们扑倒。费拉斯教练开心极了,蹦蹦跳跳,又吼又叫,拍大家的背。我们以前跑过不少次,想看看能跑多快,可是我猜,我被人追的时候跑得要快多了。哪个白痴不是这样?

      总之,那以后我受欢迎多了,球员们开始对我好了一些。次打球我吓坏了,可是他们把球传给我,我就拼命跑,两三次达阵,大家对我前所未有的好。那所高中确实改变了我生命中的一些事,甚至使我喜欢带球跑,不过他们多半叫我绕着边线跑,因为我还是没法子做到在中央突破人墙,把人撞倒。一名打手说我是全世界块头最大的高中二分卫。我不认为他这是在夸奖我。

      除此之外,我跟亨德森小姐学习阅读进步不小。她给了我《汤姆·索亚历险记》和另外两本书,我记不得书名。我把它们带回家,统统读过,可是接着她给我做了个测验,我的成绩不怎么样。不过我的确喜欢那几本书。

      过了一阵子,我在餐厅用餐时又坐到珍妮·柯伦旁边,好一段时间没再有麻烦出现,可是后来有一天,是春天里,我放学回家,那个把牛奶倒在我腿上后来又追我的家伙又出现了。他弄了一根棍子,还骂我“*”、“笨蛋”之类的话。

      有些人在旁观,随后珍妮·柯伦经过,当时我又正要打退堂鼓——可是,我也不明白为什么,我没有那么做。那家伙拿棍子戳我肚子,我跟自个儿说,去他的,我抓住他的胳膊,另一只手铆他的脑门,就这么一下就解决了问题,大概是这样。

      那天晚上我妈接到那家伙父母打来的电话,说我要是再碰他们儿子,他们就要报警把我“关起来”。我尽力跟妈妈解释,她说她了解,不过我看得出她在担心。她告诉我,由于我现在块头太大,我得留心自己,因为我可能会伤到别人。我点头保证绝不会伤害任何人。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,听到她在她房间独个儿哭。

      不过,铆那家伙脑袋的事,使我对打球的看法改变。第二天,我要求费拉斯教练让我直接带球跑,他说好,结果我一口气撞倒了四五个家伙,冲破重围,他们又爬起来追我。那一年我入选“全州美式橄榄球明星队”,我简直无法相信。我生日那天,我妈送给我两双袜子和一件新衬衫。她的确存了些钱,还给我买了一套新西装,要我穿着它去领取“全州美式橄榄球奖”,那是我平生套西装。妈妈替我打上领带,我就这样出发了。

       

      2

      “全州美式橄榄球明星盛会”在一个名叫福洛梅屯的小镇举行,费拉斯教练把那地方形容成“道岔”。我们坐上一辆巴士来到该镇——我们这一带总共有五六个人获奖。巴士走了一两个小时才到,而且车上没有厕所,出发之前我又喝了两杯思乐冰,所以等我们到了福洛梅屯,我已经憋不住了。

      大会是在福洛梅屯高中礼堂举行,入场后,我和另外几个家伙找到厕所。不过,不知怎么的,要拉下拉链的时候,拉链夹住了我的衬衫下摆,拉不动。我拼命扯了一阵子,对手学校的一个好心家伙出去找费拉斯教练,他带着两名打手进来,七手八脚想把我的裤子拉开。一名打手说唯一的法子是干脆撕开它。教练听了,两手叉腰说:“你是要我让这孩子敞着裤门襟,把那玩意吊在外头,就这么出去——嘿,你认为那会造成什么样的印象?”说完,他扭头对我说:“阿甘,你只能憋着,等宴会结束我们再替你弄开它——行吧?”我点头,因为我不知道还能怎么办,不过我想这一晚上可有得等了。

      礼堂里面坐着成千上万的人,我们一进去,他们个个微笑拍手。我们被安排坐在舞台上的一张巨大长桌后,面对所有人。我最担心的事发生了,这一夜果然漫漫无期。好像礼堂内每个人都要上台演讲似的——连侍者和门房也不例外。我真希望妈妈在场,因为她会替我解围,可是她得了流行性感冒在家躺着。终于到了颁奖的时候,奖杯是一个金色的小橄榄球。照规矩,叫到名字就得走到麦克风前面,然后说声“谢谢”,他们说,要是有人还想说些别的,就尽量简短些,因为我们希望在本世纪结束之前离开那儿。

      几乎所有人都已说过“谢谢”,接着轮到我了。有人用麦克风喊:“佛洛斯特·甘!”对了,我可能还没告诉你,甘是我的姓氏。我起身走过去,他们把奖交给我。我凑近麦克风说:“谢谢。”结果所有的人欢呼起来,还起立鼓掌。我猜想有人事先告诉了他们我是白痴什么的,所以他们特别对我好些。可是这些反应出乎我的意料,我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,所以就那么傻站着。过了一会儿,全场安静下来,麦克风前面那个人问我还有没有话要说。我就说:“我要尿尿。”

      好半天,观众鸦雀无声,只是神色滑稽地你看我,我看你,接着他们开始低声地交头接耳。费拉斯教练上台抓着我的胳膊,把我拖回座位。之后,他整晚瞪着我。不过宴会结束之后,教练和两个打手的确带我去了厕所,他们撕开我的裤子,我可真的尿了一大缸!

      “阿甘,”我尿完后,教练说,“你实在会说话。”

       

      唔,第二年没什么精彩大事,除了有人放出消息,说有个白痴入选了“全州美式橄榄球明星队”,结果一大堆信件开始从全国各地寄来。妈妈统统保存起来,还开始剪报贴在簿子上。一天,从纽约市寄来一个包裹,里面是一颗正式比赛用的棒球,上面有纽约洋基棒球队所有球员的签名。那是我毕生最美好的一件事!我把那颗球当作金块似的珍惜,直到有一天我在院子里抛球,一只大狗跑来,从半空把球叼走,咬烂了。我老是遇到这种事。

      一天,费拉斯教练把我叫进去,带我去了校长办公室。办公室里有个大学来的人,他跟我握手,问我有没有考虑过进大学打球。他说他们一直在“注意”我。我摇头,因为我没有想过这件事。

      大家似乎都很敬畏这个人,鞠躬哈腰,还称呼他“布莱恩先生”。但是他说要我叫他“大熊”,我觉得这名字很奇特,不过他在某些方面的确像熊。费拉斯教练指出,我不是非常聪明,不过“大熊”说他的球员大部分如此,他考虑找人特别替我补习功课。过了一星期,他们给我做了一项测验,里面有各种各样我不熟悉的怪问题。答了一阵子之后,我觉得没意思,不肯再答下去。

      两天后,“大熊”又来了,费拉斯教练把我拖进校长办公室。“大熊”神情沮丧,可是他仍旧很客气;他问我有没有尽全力做那个测验。我点头,但是校长直翻眼珠,“大熊”就说:“唔,那真不幸,因为成绩显示这孩子是个白痴。”

      校长这下子点头了。费拉斯教练站在那儿,两手插在口袋里,沉着脸怏怏不乐。我去大学打球的前途似乎到此结束。

       

      我太笨不能参加大学球队这个事实,似乎毫不影响美国陆军的想法。当时是我高中最后一学年,到了春天,其他学生统统都要毕业。不过,他们让我也坐在台上,甚至给我一件黑袍子穿。轮到我的时候,校长宣布他们要发给我一份“特殊”文凭。我起身走向麦克风,两名打手也起身跟我一起走过去——我猜是怕我又像在“全州美式橄榄球明星盛宴”上那样说那种话。我妈妈坐在台下前排哭哭啼啼,绞着手,而我觉得好快乐,好像真的有什么成就似的。

      可是等我们回到家,我才明白她为什么号个不停——陆军来了,要我向当地征兵委员会什么的报到。我不知道这是做什么,但是我妈知道——那年是1968年,各种鸟事都等着爆发。

      妈妈给我一封校长写的信,要我交给征兵委员会的人,可是不知怎么我在半路上把它弄丢了。报到的场面像疯人院。有个穿陆军制服的大块头黑人冲大家吼叫,要大家分成一堆一堆。我们都站在那儿,他走出来喝令:“好,我要你们一半站到那边,一半站到这边,另一半站在原地别动!”挤在那儿的人个个神情困惑,连我都明白这家伙是个*。

      他们把我带进一个房间,要我们排成一行,命令我们脱下衣服。我是不太乐意的,可是大家都这么做,我也就做了。他们检查我们的每一个部位——眼睛、鼻子、嘴巴、耳朵——甚至私处。中间他们还命令我:“弯腰。”我照做,立刻有个人用指头戳进我的屁股。

      够了!

      我转身抓起那个浑蛋,铆他脑袋。突然间一阵骚动,一群人跑过来扑在我身上。不过,这一招我司空见惯。我把他们甩开,冲出大门。我回到家把经过告诉我妈,她明明好着急,却说:“别担心,阿甘——不会有事的。

      结果不然。第二个星期,一辆旅行车停在我家屋外,好几个穿陆军制服、戴着亮晶晶黑头盔的人上前敲门找我。我躲在我的房间里,但是妈妈说他们只是来送我去征兵委员会。一路上,他们紧盯着我,好像我是什么疯子。

      征兵委员会里面有扇门,通往一间大办公室,办公室里坐着一个身穿光鲜制服的老头子,同样很谨慎地瞅着我。他们要我坐下,拿了一张测验卷塞在我面前,虽然它比大学球队测验的题目容易得多,但仍旧不简单。

      做完了测验,他们把我带到另一个房间,有四五个家伙坐在一张长桌子后面,陆续问我问题,还互相传递着好像是我做的测验卷。接着他们挤成一团交头接耳,谈完之后,其中一个在一张纸上签名,交给我。我拿着它回到家,妈妈看完之后立刻猛抓头发,流着泪赞美上帝,因为纸上写“暂时缓征”,理由是我痴呆。

       

      那个星期还发生了另外一件事,是我生命中的一件大事。我们家有个女房客,在电话公司担任接线生。她名叫法兰琪小姐,是位和蔼可亲的淑女,非常文静内向。可是有天晚上,天气闷热,雷雨交加,我走过她房门的时候,她探头出来,说:“阿甘,今天下午我刚好拿到一盒软糖——你要不要吃一块?

      我说“要”,她就带我进她房间,那盒软糖就放在化妆台上。她给了我一块,又问我要不要再吃一块,然后指着床铺要我坐下。我起码吃了十几块软糖,当时外面闪电一亮一亮,雷声真响,窗帘被吹得飞起来,接着法兰琪小姐像是推了我一把,使得我躺在床上。她开始用一种亲密的动作抚摸我。“你只管闭着眼睛,”她说,“什么事都别担心。”接下来发生了一件从没发生过的事。我说不清究竟是什么,因为我一直闭着眼睛,也因为我妈会宰了我,不过我告诉你:它让我对未来有了崭新的看法。

      问题在于,法兰琪小姐虽是位和蔼可亲的淑女,可是她那晚对我做的事我更希望是珍妮·柯伦做的。然而,我认为那是门儿都没有的事,我这种德行,实在难以启齿邀任何人约会。这么说算是客气了。

      不过,因为有了这个崭新的经验,我鼓起勇气问我妈该如何处理珍妮的事,当然我绝口没提跟法兰琪小姐的事。妈妈说她会替我处理,而后她打电话给珍妮·柯伦的妈妈,说明情况。第二天晚上,天哪,珍妮·柯伦居然出现在我家大门口!

      她打扮得好漂亮,穿一条白色连衣裙,头发上插了朵粉红色花朵,我做梦也想不到她是这么美丽。她进了屋子,妈妈带她到客厅,给了她一杯冰淇淋汽水,把我叫下楼,因为一见到珍妮·柯伦走上我们家的步道,我就跑上楼钻进了卧室。当时我宁可让五千个人追我,也不愿走出房间,可是妈妈上来牵着我的手下楼,而且也给了我一杯冰淇淋汽水。这让我的紧张缓和了一些。

      妈妈说我们可以去看场电影,我们出门时,她还给了珍妮三块钱。珍妮亲切极了,有说有笑,我一个劲儿点头,咧嘴笑得活像白痴。电影院离我们家只有四五条街,珍妮过去买票,我们进了电影院找位子坐下。她问我要不要吃爆米花,等她买了爆米花回来,电影刚好开始放映。

      那部电影描述的是一男一女抢银行的故事,女的叫邦妮,男的叫克莱,还有其他一些有趣的人物。但是片子里也有许多杀人、枪战之类的鬼玩意。我觉得人居然会彼此这样开枪对杀实在好笑,因此这种场面一出现我就哈哈笑,可是只要我一笑,珍妮就好像缩进了座位里头。电影演到一半,她几乎已经蹲到地上。我突然看见她缩在那里,还以为她不知怎么从座位上摔了下去,所以就伸手抓她的肩膀,要把她拉起来。

      我才一拉,就听到什么东西裂开了,我往下一看,原来珍妮·柯伦的裙子整个被撕开了,所有东西都吊在外面。我伸出另一只手想替她遮住,但是她开始哼哼啊啊,发狂似的挥舞胳膊;而我呢,我一直设法抓着她,免得她再掉到地上或是衣服裂开。我们周围的人回头看这骚动是怎么回事。突然间,有个家伙从过道上走来,拿着一把刺眼的手电筒照向珍妮和我,结果因为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什么的,珍妮开始尖叫啜泣,最后她跳起来,逃出影院。

      接下来我只知道有两个男人过来叫我起立,我就跟着他们进了一间办公室。隔了几分钟,四名抵达,要我跟他们走。他们带我坐上一辆警车,两个坐前面,两个跟我坐后面,就像费拉斯教练那两名打手一样一左一右把我夹在中间,只不过这一次的确“进城”了。他们带我进入一个房间,给我摁指纹、拍照,然后把我关进牢里。那经验真恐怖。我一直担心珍妮的情况,不过过了一阵子我妈妈出现了,她用手帕揩着眼泪,绞着手指,我一看就知道我又惨了。

      过了几天,法院举行某种仪式。我妈给我穿上西装带我到那儿,我们遇见一个蓄胡髭、拎着个大皮包的亲切男人,他跟法官说了一大堆话,然后还有一些人,包括我妈妈在内,也说了一些屁话,最后轮到我。

      蓄胡髭的男人抓着我的胳膊扶我站起来,然后法官问我事情是怎么发生的。我想不出来要怎么说,所以就耸耸肩,于是他问我还有没有别的话要补充,我就说:“我要尿尿。”因为我们坐在那儿已经有将近半天时间,我尿急得膀胱快胀破了!法官在那张大桌子后面探身向前细看我,好像我是火星人还是什么的。接着蓄胡髭那人开口了,法官等他说完叫他带我去厕所,他带我去了。我们离开法庭时,我回头看见可怜的妈妈正抱着头,用手帕揩眼泪。

      总之,我回到法庭时,法官搔着下巴,说这码子事“非常奇特”,不过他认为我该从军什么的,或许可以矫正我的毛病。我妈告诉他美国陆军不要我,因为我是个白痴;不过就在这天早上大学寄来一封信,说我如果愿意替大学打球,可以免费入学。

      法官说这事也很奇特,不过只要我滚出城,他就没有异议。

      第二天早上,我收拾好行装,妈妈带我去巴士站送我上车。我望向窗外,妈妈又在拿着手帕揩眼泪。这幕情景我已太过熟悉,它永远铭刻在我的记忆中。总之,巴士发动,我上路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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